禮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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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9 篇 / 共 49 篇

檀弓·喪禮

喪服四制

關於告別與哀傷的儀式與故事

凡禮之大體,體天地,法四時,則陰陽,順人情,故謂之禮。訾之者,是不知禮之所由生也。夫禮,吉凶異道,不得相幹,取之陰陽也。喪有四製,變而從宜,取之四時也。有恩有理,有節有權,取之人情也。恩者仁也,理者義也,節者禮也,權者知也。仁義禮知,人道具矣。

白話禮的大體,是體察天地、取法四時、順應陰陽、隨順人情,所以叫做禮。非議禮的人,是不知禮之所由生。禮中吉凶異道、不相干擾,是取於陰陽。喪有「四制」,變而從宜,是取於四時。有恩、有理、有節、有權,是取於人情。恩是仁,理是義,節是禮,權是智。仁義禮智具備,人道就全了。

其恩厚者,其服重,故為父斬衰三年,以恩製者也。門內之治,恩掩義;門外之治,義斷恩。資於事父以事君,而敬同,貴貴尊尊,義之大者也。故為君亦斬衰三年,以義製者也。

白話恩厚者服重,所以為父斬衰三年,是依恩而制。門內之治,恩掩義;門外之治,義斷恩。以事父之道事君而敬同,貴貴尊尊是義之大者,所以為君也斬衰三年,是依義而制。

三日而食,三月而沐,期而練,毀不滅性,不以死傷生也。喪不過三年,苴衰不補,墳墓不培,祥之日,鼓素琴。告民有終也,以節製者也。資於事父以事母,而愛同。天無二日,土無二王,國無二君,家無二尊,以一治之地。故父在,為母齊衰期者,見無二尊也。

白話三日而食、三月而沐、週年而練,毀不滅性,不以死傷生。喪不過三年,苴衰不補、墳墓不培,祥日鼓素琴,是告民有終,依節而制。以事父之道事母而愛同;但天無二日、土無二王、國無二君、家無二尊,以一統治。所以父在為母齊衰期,是見無二尊。

杖者何也?爵也。三日授子杖,五日授大夫杖,七日授士杖。或曰擔主,或曰輔病,婦人童子不杖,不能病也。百官備,百物具,不言而事行者,扶而起;言而後事行者,杖而起;身自執事而後行者,麵垢而已。禿者不髽,傴者不袒,跛者不踴,老病不止酒肉。凡此八者,以權製者也。

白話杖是什麼?是爵位的標誌。三日授子杖,五日授大夫杖,七日授士杖。或說是擔當主喪、或說是輔助病體。婦人童子不杖,因他們不能「病」。百官百物齊備、不言而行事者扶而起;言而後行者杖而起;親自執事而後行者僅面有塵垢。禿者不髽,傴者不袒,跛者不踴,老病者不禁止酒肉。這八者依權而制。

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。期悲哀,三年憂,恩之殺也。聖人因殺以製節,此喪之所以三年,賢者不得過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喪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 《書》曰:“高宗諒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。王者莫不行此禮。何以獨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。武丁者,殷之賢王也。繼世即位而慈良於喪,當此之時,殷衰而複興,禮廢而複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載之書中而高之,故謂之高宗。三年之喪,君不言,《書》云:“高宗諒闇,三年不言”,此之謂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 謂臣下也。

白話始死,三日不懈、三月不解;週年悲哀、三年憂,是恩之漸殺。聖人因殺以制節,所以喪定三年,賢者不得過、不肖者不得不及,這是喪之中庸、王者常行。《書》說「高宗諒闇,三年不言」,是善之。王者莫不行此禮,何以獨善高宗?高宗是武丁,殷之賢王,繼位而慈良於喪,當時殷衰而復興、禮廢而復起,故善之,載之書而尊之,故號高宗。三年之喪君不言,即此謂;而「言不文」是說臣下。

斬衰之喪,唯而不對;齊衰之喪,對而不言;大功之喪,言而不議;緦小功之喪,議而不及樂。

白話禮:斬衰之喪唯而不對,齊衰之喪對而不言,大功之喪言而不議,緦小功之喪議而不及樂。

父母之喪,衰冠繩纓菅屨,三日而食粥,三月而沐,期十三月而練冠,三年而祥。比終茲三節者,仁者可以觀其愛焉,知者可以觀其理焉,強者可以觀其誌焉。禮以治之,義以正之,孝子弟弟貞婦,皆可得而察焉。

白話父母之喪,衰冠繩纓菅屨,三日食粥,三月沐,十三月練冠,三年祥。通過這三節,仁者可觀其愛、智者可觀其理、強者可觀其志。禮以治之、義以正之,孝子、弟者、貞婦皆可得而察。